2010年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将于明年1月9日至1月11日进行(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1月11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全国共有124346人报考我省53家招生单位,报名人数同比增加14.30%。在经济危机给大学生就业带来困难的形势下,考研竞争更加激烈。此外,明年我省7所院校将取消公费读研。
介绍
明年江苏院校招生情况
据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霍宝柱介绍,2010年与往年相比在招生上的一个明显变化就是开始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研究生“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
据了解,2010年我省共有24所高校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别为: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江苏科技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大学、南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徐州医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体育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和扬州大学。
2010年我省共有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53所,其中普通高校28所,科研院所16所,党校1所,军队院校8所。我省有设研究生院高校7所,包括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天航空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
我省有16所高校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包括上述7所研究生院高校,以及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另外,我省有5所高校招收法律硕士,比2009年增加1所,分别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其中扬州大学2010年刚刚跻身法律硕士的招生行列。
我省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的高校有13所: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天航空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扬州大学。比2009年增加3所,新增加的3所高校分别是,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
趋势
考研竞争更加激烈
据悉,2010年按报考点统计,我省21个统考报名点共接受93756人报名,报名人数比2009年增加14280人,增加18%;按招生单位统计,全国共有124346人报考我省53家招生单位,报名人数比2009年增加15553人,增加14.30%。
2010年研招全国招生总规模为46.5万人,与2009年基本持平。而201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预计将达到611万,比2009年增加52万人。在经济危机给大学生就业带来困难的形势下,考研竞争更加激烈。
提醒
考试不得提前交卷
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霍宝柱提醒考生注意以下几点:一、请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进入考场;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三、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四、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考试期间,全省各报考点采取多种措施打击作弊行为。同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作弊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动向
江苏7所院校取消公费读研
明年江苏将有7所院校取消公费和自费读研。分别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天航空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
据霍宝柱副院长介绍,江苏省目前7个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已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取消了公费和自费,实行奖学金制,改变了入学成绩决定整个研究生学习期间待遇的方式,每个年度都重新评定奖学金。
【链接】
硕士研究生有哪些考试形式?
答:硕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试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中部分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
联合考试是教育部批准的特定学科、专业的部分考试科目由全国统一(或联合)命题的考试;单独考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为符合特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组织命题而进行的考试;推荐免试是部分高等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进行复试的选拔方式;复试由招生单位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进一步考查。
非定向、定向、委培和自筹的区别
答:非定向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毕业后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就业实行双向选择;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用由国家提供。在录取时就确定将来的就业单位,并由考生与招生单位和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书,毕业后到合同规定的单位工作。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待遇,同时还可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生活补贴,并按原单位规定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定向生毕业后,其服务范围是: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人民解放军。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自筹经费研究生:就是自费上研究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