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规范管理促进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五年制高职的办学定位和发展原则等,将科学健康地发展五年制高职统筹纳入全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
《意见》明确了五年制高职的办学主体和布局安排。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教育学院承担我省五年制高职办学任务。经批准设立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作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教育学院分院,具体承担五年制高职教育和管理任务。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经批准承担少数专业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任务,其他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除少数特色专业外,原则上不再承担五年制高职教育任务。
《意见》表示,从2010年起,用3年时间对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教育学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和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所属分院及办学点进行清理、规范,达不到标准的取消现有五年制高职办学资格。在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迅速、急需大量五年制高职人才而又不具备设立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少数县(市),经批准可依托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在县(市)职教中心设立五年制高职专业办学点。经批准设立的专业办学点只能挂靠一所职业院校。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和专业办学条件联合编制和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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