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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自考班教学管理怎么样?好吗?

时间:2012-04-22 19:40作者:南师大自考来源:南京师范大学自考办点击:

南京师范大学自考招生|南师大紫金校区自考生的教学工作管理制度如何? 24小时招生咨询热线:13218033396 教育咨询服务QQ:1803454006 圆你大学梦!
 

一、教学工作计划管理 为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开展各类教学活动,以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教学计划

1) 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最基本的重要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全过程的基本依据。

2) 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加强职业能力的培养与训练;坚持课程的整体优化,课程内容突出针对性、应用性和实效性;坚持能力评价社会化,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相结合;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与联系;坚持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真正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

3) 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

l 招生对象与学制;

l 专业培养目标(专业知识结构与职业素质)与业务范围(合适的就业行业与岗位或岗位群);

l 人才培养规格(包括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

l 课程设置(包含课程的主要内容和教学基本要求、总学时数、课程考核方式与要求等);

l 实践实训安排及要求(实践实训总体安排表及各项实践性教学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l 教学计划表(一般应包括课程类别、课程序号、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学时、课程学分配置、课程总时数、理论教学时数、实践教学时数、学期考试考查安排、课程按学期学年配置情况以及有关数据统计说明等);

l 各项基本内容的文字说明。

4) 教学计划的制订

教学计划分指导性教学计划和实施性教学计划。指导性教学计划是指国家教育部或部委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专教育的性质、任务,按照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等要求制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是指学校根据指导性教学计划在专业论证的基础上制订的执行计划。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制订方法:

l 专业论证。进行调研,根据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确定与专业对应的岗位(群)和主要工作范围,进行综合职业能力分析;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

l 各专业教学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依据指导性教学计划,拟定与学分制相适应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初稿。

l 在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的主持和教务科的组织下由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经修改后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报相关部门审定批准执行。

l 教学计划的调整与修订。实施性教学计划应根据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以及就业市场的变化需要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的调整要求,适时进行调整与修订,调整和修订后的实施性教学计划经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实施。

5) 新开专业教学计划,要参照同类专业的教学计划,在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内涵和格式,制订本专业的试行教学计划,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6) 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后,不能随意变动,但可以在课程顺序和学时安排方面作适当的调整。调整意见由专业教学部门于开学前两个月提出,经教务科审查,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批准后执行。

2.教学大纲

1) 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以课程为单位,以纲要形式编制的重要教学文件。课程教学大纲通常包括制订大纲的依据及指导思想、课程性质、任务、要求、课时分配(以表格的形式编制教学内容课时分配)、理论教学内容、实验(实习)内容等部分组成。独立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也要制订相应的教学大纲,其结构、内容及要求与教学大纲基本相同。

2) 三年制中职的公共课程应采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通用教学大纲,专业课程可以采用行业指导委员会主持制定的通用教学大纲,也可根据课程改革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性教学大纲。实施性和试用教学大纲由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制订,经专业教学部门及教务科审核,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后执行。

3) 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活动。具体执行过程中允许在完成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作适当的增删,但需经专业教学部门或教务科批准,并不得减低实践性教学要求。

3.教材

1) 教材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在教学活动中必须确保每个教师和学生都有相应课程的教材或讲义。

2) 要选用省和国家教育部门以及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编印的教材,无统编教材时,可选用基本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其他教材,但需经教研室集体讨论同意,教务副校长批准。对于难以选到适用教材的课程,可以编校本教材,但需专业教学部门、教务科组织审查,报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批准。

3) 教材管理工作,要配有专人负责。拟采用的教材必须在开课前一个学期提出,由教研室负责人、专业教学部门主任签署意见,经教务科审查汇总报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后组织预订、采购或编印。每学期开学前,要做到每门课程都有相应的教材或讲义,供教学使用。教材征订数应与教学需求相适应,严禁超计划积压与浪费。

4) 学校应抓好教材建设工作,创造条件让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教师参加省级以上教育及行业的教材编审工作。提倡教师编写必要的补充讲义,不断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以适应科技发展和深化教学改革的需要。

二、教学行政管理
1) 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是实施教学目标管理的依据,按学期或年度制订。教学工作计划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拟定,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于新学期开学时发至各部门。

2) 教务科及专业教学部门应按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要求分别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附有工作安排计划表。部门工作计划于开学后两周内提出,经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后执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学期及学年结束时要做好小结。

3) 校历。校历是学校安排教学工作及其他工作的基本依据,应按学年或学期编制,主要内容有:

l 学年或学期的起讫时间;

l 每学期教学活动周数及年、月、日的具体日历;

l 寒、暑假起讫时间说明;

l 开学、注册、入学教育、军训、校运动会、毕业教育的日期和法定节、假日说明。

l 教务科应在每学年或学期放假前两个月编制出下一学年或学期的校历,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印发各部门。

4) 学期课程安排表及学期教学进程表

l 学期课程安排表是依据既定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安排以不同的专业教学班级进行编排的教学文件,表内应包括各班级的名称、课堂教学周数、周学时数(一般为28学时)、所开设的课程名称及周学时数、课程的任课教师安排以及课程的考试考查说明等。

l 学期教学进程表是依据专业教学计划及校历以“横道图”形式编排的各专业班级的具体教学项目及进度安排的教学文件,表内应包括各班级的名称、月份、日期、周次、理论教学进程、实习教学(含课程设计)进程、公益劳动、机动、考试日期、教学周数分类统计以及编制、审核、会签、审批和有关文字说明等。

l 学期课程安排表及学期教学进程表由教务科在各专业教学部门的配合下根据校历、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拟定,编制时应妥善处理好各课程和各教学环节的衔接。课程安排表及教学进程表应在上学期放假前四周编好,经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后,印发各部门和教师,作为任课教师拟定学期授课计划的依据。教学进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l 在学期结束前学校应同时向学生公布下学期所开课程、相应学分及选课指南。选课指南主要包括:A课程目录,B课程名称,C课程性质,D课程内容,E课时数,F学分数,G任课教师情况等。

l 学生从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在教师指导下办理选修课申报手续,经教务科审批后,在学期末公布选修结果。教务科审批后的选修课程一般不得变动,但在开课两周试听后,学生可以改选同课程的其他教师,学生如有特殊原因可申请改修其它课程或退修。改选教师、改修或退修课程须经教务科会同专业教学部门审批。

5) 教学任务通知书。各专业教学部门应根据学期课程安排表及学期教学进程表中的课程安排下达教学任务,教研室应统筹兼顾、择优合理地安排任课教师,经专业教学部门或教务科审核,报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后,由各专业教学部门于放假前两周下达教学任务通知书。学校要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学生选任课教师的制度。

6) 学期授课计划是教师组织课程教学的具体安排。任课教师应在熟悉教学大纲,通晓教材内容的基础上认真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分为总表和授课计划表。学期授课计划总表应填写完整,学时数应与授课计划的时数一致。授课计划表应按表列项目填写,一般以两学时划为一教学单元。实践性教学、运用现代教学技术的内容、阶段测验、考查、考试应在计划内列出。学期授课计划应于放假前一周完成,经教研室讨论,各专业教学部门及教务科审核,报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批准后执行。教务科、专业教学部门、教研室和教师各具一份。如需变动学期授课计划,按上述程序审批。

7) 课程表是全校师生教学活动的日程。课程表可分为学校总课程表,任课教师课程表,班级课程表。课程表由教务科编排,教务科科长审批后于放假前下发。课程表一经公布,不得轻易变动。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时,必须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由教务科下达调整通知。

8) 教室日志(教学日志)是掌握学生出勤情况,教师执行教学大纲和学期授课计划情况,复核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原始记录。任课教师每次授课后均应认真逐项填写,排入课程表的实践性教学应记入教室日志(教学日志)。各专业教学部门应至少每四周检查一次各班级教室日志(教学日志),并填写学期教学进度检查表。发现问题应及时了解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9) 教学常规工作

l 开学前及学期初的主要工作:

n 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n 检查学期的教学准备工作情况,如任课教师的状况、教材的供应情况、教学设施的配备情况、实习消耗材料及实习点的落实等等;

n 办理学生补考、注册、升留级、重修、免修、停学等;

n 办理新生报到、体检和注册,发放新生学生证、校徽等;

n 确定分层次教学的课程及学生分班名单;

n 发放教室日志(教学日志)、教学实验情况记录表等;

n 填写新生学籍卡,统计在校学生人数变动情况;

n 整理上学期教学文书档案、教学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师(含实验实习指导教师与兼职教师〈下同〉)及实验实习指导人员的业务档案,井按规定建档及移交学校档案室;

n 做好学生改选教师和改修或退修课程的工作。

l 学期中的主要工作是了解教学情况,主要是检查教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教学进度、开展教学评估、分析教学情况和教学质量、编制校历。特别要注意检查实践性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

l 学期末的主要工作:

n 制定或修订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制并公布选课指南,组织、指导与审批学生选课,制定下学期课程安排表及教学进程表,确定任课教师,编制课程表;

n 审批多选和少选学分、选学双专业和主辅专业学生的申请报告;

n 布置下学期任课教师制定学期授课计划,并进行审批;

n 组织和安排学生期末考试或毕业考试以及毕业补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等工作;

n 布置教师及实验实习指导人员填写工作情况登记表,检查学期授课计划的完成情况,统计工作量;

n 填写、统计学生的成绩、学分和考勤,通知学生下学期报到注册时间和补考时间、重修科目等;

n 办理、颁发毕业证书;

n 做好学期的教学工作总结;

n 布置各专业教学部门提出下学期教学设施的添置和维修项目,按程序报批后通知有关部门;

n 做好新生入学的教学准备工作。

10)教学文书档案的主要内容

l 上级及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决议、通报、指令、批复,条例、规定、制度等;

l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l 教务科和各专业教学部门的工作计划与总结:

l 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估的总结;

l 学校教学工作的各种上报材料;

l 教学改革方案和总结;

l 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材料。

l 教学文书档案由教务科负责收集,按学年建档、保管。

11)教学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

l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其执行情况说明表;

l 教材选用情况登记审批表;

l 校历;

l 学期课程安排表及学期教学进程表;

l 选课指南;

l 学期授课计划总表和教学实验开出项目汇总表;

l 期末考试、毕业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及试卷分析表等;

l 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的计划和大纲以及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任务书等;

l 各门课程的学生成绩记载表;

l 学期授课计划表、教室日志(教学日志)、学期教学进度检查表、学生考试试卷、一定数量(5—10份)的实验(实习)报告、毕业论文以及能反映实习科目和项目的其它原始资料。

l 教学业务档案由教务科负责收集,按专业、年级建档,学生毕业后及时交学校档案室保管。其中第十项的材料不列入档案,但需保留一年,不及格试卷和补考试卷须保留至学生毕业后一年。

12)学生学籍档案的主要内容

l 学籍卡;

l 招生办公室批准的录取名单;

l 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复学、退学、转学、转专业、停学、留级及奖惩等文件;

l 审批申请多选和少选学分、重修、免修、免听、修学双专业学生的名册及有关资料;

l 在校学生人数变动统计表;

l 学生登记表等。

l 学生学籍档案由学工科负责收集整理,其他与此有关的教育教学部门积极配合。学籍卡按班级建档,其余材料按学年建档,学生毕业后及时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13)教师及实验实习指导人员(含兼职)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

l 教师及实验实习指导人员(含兼职)工作情况登记表;

l 教师的论文、专著、编写的教材及参考书、译文、教研及科研成果等的证明材料等;

l 有关教学质量、业务水平的考核评估材料及奖惩材料;

l 各种业务、技术培训、参加社会实践、专业实践和继续教育的材料;

l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任职资格、聘约等材料;

l 教师及实验实习指导人员(含兼职)的业务档案,由学校教务科负责收集、建档和保管。

三、教学过程管理
教学过程管理是确保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最核心、最重要的环节。它是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与学的互动过程。理论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是课堂教学。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遵循教书育人、管教管导的原则,把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融汇于教学全过程。要认真研究教学大纲、吃透教材,依据教学大纲要求编制授课计划和教案,并按计划要求组织教学活动。

1.备课

1) 备课要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正确把握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重点和难点,处理好与其它课程的关系,符合认知规律,教学内容应反映专业一线实际,突出应用性、实践性,注意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要因材施教,积极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和案例式等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对于同专业、同年级、同课程的任课教师应统一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与要求;确定重点、难点及处理方法。

2) 教师在备课中必须明确所任课程在专业培养目标中的地位与作用,了解与课程相关的先行、并行及后继的顺序,按强化培养目标的要求组织教学。

3) 任课教师应根据学期授课计划每两学时编写一个教案。教案应填写完整,教师备课笔记的内容应根据各专业课程的特点详细编写。教师不准无教案或沿用旧教案上课,备课笔记应不断更新、补充,开学前应提前备好两周教案及备课笔记,平时应提前备好一周教案及备课笔记。

2.讲课

教师讲课力求做到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概念明确、内容正确;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生动;板书设计要讲究科学艺术,能体现教学要点且工整有序。要重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教学和基本技能、方法的训练,要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合理采用教具和现代教学手段进行直观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实训

实践性教学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体现办学特色的关键环节。其主要形式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社会调查和毕业设计(论文)等。

1) 教学计划确定的每一个实践性教学环节,都应制订或选择合适的教学大纲、实验及实习(实训)指导书或教材;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社会调查和毕业设计(论文)等要有任务书及指导书。实验、实习(实训)报告、调查报告、设计说明书和图纸、毕业设计(论文)要有统一的规格和要求。

2) 任课教师及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人员应按照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的要求,认真做好实验课的准备、讲课、指导以及批改实验报告等工作。要保证开出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项目,并积极创造条件,使每个学生都能动手操作。每次实验都应有实验报告。

4.课外作业

任课教师应认真安排课外作业。作业应紧扣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选题以巩固知识和形成能力为目的,作业次数和份量要适度。对难度较大的作业,教师须先试做。教师应认真及时批改作业,对作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应进行讲评。不合格的作业,应退回重做。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应作为评定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

5.课外辅导 

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延续和补充,它包括辅导课、课外答疑、指导学生课外阅读和实践活动、对缺课学生进行补课等多种形式。任课教师每周至少到班辅导一次。凡教务科或专业部排定的辅导课,教师应按时进行。辅导时间、内容应填写教室日志(教学日志)。

6.考试

1) 凡是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都必须考核,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核命题以教学大纲及各学段教学目标的基本要求和标准为依据,积极改革考核的内容和方法,基础理论课考核重在检查学生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重在对学生基本技能和应用能力的检查。

2) 每个专业应有四门以上的课程单独进行实践考核和记分(具体课程由教学计划确定),各种实习(实训)应加强项目阶段性考核和实习(实训)结束时的综合考核。教务科每学期将期末要考试的科目列入学期课程安排表。单元测验或考查应在全学期中分散进行。期末考试前一周应停止一切测验或考查。原则上周课时在4课时以上的课程都要进行期中考核,各类考核在学生成绩中的权重,期末总评方式为:进行期中考核的课程采用3:3:4(期末成绩=平时成绩占30%+期中考核成绩占30%+期末考核成绩占40%)及不进行期中考核的课程采用4:6(期末成绩=平时成绩占40%+期末考核成绩占60%),课程中实践较多的考核可以单独计算并占该课程总成绩一定的权重。

3) 考核的方法除笔试外,还可以采用口试、答辩和现场测试、技能操作等多种形式。要采用过程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不同课程可有所侧重)。一些难度较大的基础课,可采用A、B两种评价标准组织考核。

4) 考核模式及方案的选择由教研室拟订、专业教学部门审核、教务科批准后执行。

5) 未组织进行统考、联考及无试题库时,可由任课教师命题,也可由专业教学部门、教务科指定非任课教师命题。考试命题时应制订“双向细目表”作为命题的依据,双向细目表的制订应充分注意教学内容的覆盖面和教学重点,基本知识题、综合分析题、应用题等比例要恰当。同一课程且学期授课计划、教学进度相同的班级应采用同一试卷。每门课程应拟定水平份量相当的试卷两份(一份作备用或补考用),并附有题解及评分标准。

6) 试卷经教研室负责人审核后,交专业教学部门主任或教务科主任审批。试卷在命题、审批、印制等过程中,应严格保密。

7) 教师应按评分标准认真阅卷评分。对虽不符合评分标准但有新意的答案,应慎重评价。阅卷工作尽量采用同课教师分题流水阅卷的方式进行。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试卷成绩分析表的要求对命题质量、学生成绩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改进考试方法、命题内容和教学工作的具体措施。

8) 教务科应做好考场、试卷、监考人员安排等准备工作。监考人员应认真监考,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填写考场记录。

9) 学生试卷与成绩应在考后3天内上报教务科,以便于集中统计。评阅后的考卷和学生成绩表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如须改动,应经教务科科长同意,并派人会同阅卷教师查阅试卷,提出改动理由,签署意见。

7.其他

1) 学校要把政治思想和品德教育放在首位,经常进行形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要联系学生实际,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遵纪守法教育、公民道德教育、诚信教育和就业与创业教育。

2) 体育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原国家教委、国家体委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执行。体育课要有一定比重的理论教学,讲授体育知识、技术、技能和锻炼方法。组织好早锻炼、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各种体育比赛和学校运动队的训练,开好校级运动会,培养学生自主锻炼和自我保健的意识。要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可能情况下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学生心理咨询组织,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我调空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身心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3) 学校应将美育、劳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结合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思想品德教育活动和各种劳动,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点、劳动观点和群众观点。陶冶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4) 要积极引导和有计划地组织广大学生参加第二课堂的学习和课外活动,各种活动要做到组织健全、计划落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而有意义、开展正常,并有记录和总结。

四、教学人员业务管理
1) 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是确保职业教育质量的根本,学校教师必须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职业教育工作,热爱学生,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高尚的师德,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勤奋工作,勇于创新,严于律己,乐于奉献。

2) 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尚不具备相应学历的教师,学校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参加各种形式的进修与提高,在较短时期内达到学历要求。所有在岗教师按照国家要求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拟引进聘任的新教师应由人事部、教务科及专业教学部门共同组织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 教师的基本职责是向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能力。因此,教师必须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思想和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具有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有广博的相关学科知识、健康的心理素质、较强的竞争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教书育人的能力,在所任学科专业上应具有较精深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并具有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与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水平。

4) 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及自我提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技能技巧,懂得职业教育规律。非师范类毕业的教师,必须学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等课程;师范类毕业的教师,应根据学校的专业设置,了解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学习相关专业的知识概论。学校各专业教学部门应有计划地安排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参加专业实践活动,参加技能培训,每年累计不得少于120课时,公共课教师也应安排适当的时间参加相关的社会调查或社会实践活动,以了解生产一线的动态与发展,提高他们的专业实践技能。专业教师必须取得中、高级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其他教师必须取得相应的初、中级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教师都应成为双师型、复合型、创新型的人才。

5) 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聘请一定数量的来自企业生产一线、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中高级技术职务的外聘教师,建立一支热心职业教育、业务优秀、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外聘教师应占专任教师数的40%,其中二分之一以上应连续聘任二年或三年以上。外聘教师由学校聘任,教研室及专业部负责联系。教研室负责人应向外聘教师介绍课程教学目标及教学管理的主要内容与要求,并及时沟通外聘教师与学生双方的意见。外聘教师应参加必要的教研活动。

6) 教师应主动、积极地承担教学任务,平均每周教学工作量为12课时。教师必须认真备课、认真讲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应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7) 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教学研究活动,每学期至少听课10课时,并做好记录。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做到教书育人。

8) 学校将加强对专业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与任用,有计划地选派他们参加国内外各种考察、进修以及有关教学研究、学术研究的活动,及时了解科技发展和教育改革动态,开阔视野。同时要创造条件要让他们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咨询等工作。帮助他们做好教学经验的总结,切实起到专业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作用。

9) 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在帮教导师的带领下,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青年教师参加听课与讲评活动,让他们参加生产实践、社会实践与实验室工作,充实实践知识,提高动手能力。分配担任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教学的青年教师、学校要先安排一定的时间去生产一线参加专业实践活动,并提出严格要求。新教师(包括新调入教师)开课前应由教研室组织试讲,经评定能胜任教学工作后,报教务科(专业教学部门)批准方可开课。试讲不合格的教师应限期提高,合格后再任教学工作。

10) 学校将按专业和实验、实习的教学要求,选配实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和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人员。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人员除应具备教师的共同政治素质外,应具有大中专毕业以上学历,能独立进行实验准备和指导学生实验,有丰富的实践经历,有与实习(实训)教学相适应的设备操作、保养、维修和测试能力,并能指导学生实验实习(实训)。

11) 学校建立和健全教师、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人员的考核制度,教师的全面考核一学年进行一次。

12) 学校将建立以校长为首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教师考评委员会。教师的平时考核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与考评小组负责,教学工作的常设考核机构在校教科处。年度考核由考评委员会负责,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人员的考核由考评小组负责。

13) 教学人员的学年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并与学校的选优评先、职务评聘、奖金发放、工资晋升等工作结合起来。

五、教学研究、教学质量与信息管理
1) 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督导工作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职业技术专门人才的重要措施之一。教科处组织制定全校性教学研究计划,各教学部门积极参加并组织实施。

2) 教研活动要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总结,建好台账,以备评估检查。教研活动要保证时间,每位教师参加活动每周不得少于2学时。教研活动内容主要是研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教法;研究实验技术的改进和实验室建设;交流教学经验;分析研究学生状况与教学质量;开展业务学习,组织文献综述和学术报告以及其他教学研究与科研工作。要认真组织听课、观摩、教改等活动。兼职教师也应参加教研活动。

3) 教学评估与督导是教学管理和研究的一种重要方法,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手段。教学评估与督导工作是学校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学校应有计划地开展专题性的教学自我评估。

4) 教务科、各专业教学部门以及教研室应通过常规教学检查、师生座谈会、听课、问卷调查等形式建立教学过程中的信息反馈网络;通过毕业生调查、与用人单位座谈等形式建立人才需求与毕业生质量的信息反馈网络;通过各种层次的教学评估包括社会评价收集教学质量、教学管理水平、办学效益的反馈信息等。对收集到的各种信息,要及时进行整理、分析、研究、归纳,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工作,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参考意见。

5) 通过校刊、校报、职业教育刊物及专业杂志、网络等多种形式的渠道积极开展教育教学交流和科学研究活动,吸取兄弟学校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的经验,搜集获取与职业教育有关的国内外生产、科研资料,以利于学校学术水平与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学校将积极办好校刊、校报,全校各部门应积极支持并踊跃投稿。

6) 认真做好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由学校学工科负责,招生就业办公室及各专业教学部门参加配合。要形成制度,一般每四年进行一次,每次调查人数应不少于近四年毕业生总数的三分之一,调查内容应包括毕业生政治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责任感和事业心等。

六、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1) 教学基本建设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学风建设、实验室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图书资料建设、教育现代化建设等,它们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的基础建设。

2) 专业建设

针对学校已有的专业,强化专业建设,积极申报参加评估,突出重点办出特色,着力打造名优品牌专业。同时,根据社会需求,按照规定的程序适时申报设置新专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服务。

3) 课程建设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按照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原则组建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积极参与有关课程开发、研究以及教材编制的各项活动,积极鼓励教师进行新品课程开发和教学内容的补充与更新,使学校的教育更具特色。

4) 学风建设

努力抓好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学习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文化氛围,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同时通过教学改革,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鼓励学生学习职业技能和相关知识,积极参加社会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考试,外语、计算机及本专业的职业技能必须取得相应的证书,注意培养和激发学生的自主创新精神。

5) 实验室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l 实验室是实验教学的课堂。实验室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实验室的规划、建设和安排落实实验教学任务,在采购实验设备时应注意考虑实验设备的先进性和利用率,防止重复购置。普通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验设备完备率至少应达到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合格标准。

l 为确保实验教学顺利进行,应切实加强实验室管理,要制定实验室工作年度计划,其中包括实验教学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并附有能反映实验开出率、实验仪器设备利用率及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人员工作量的统计表。实验室必须制定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实验操作规程、仪器保养制度、损坏仪器赔偿制度和仪器外借制度以及环保安全制度等。

l 实验仪器设备必须专人负责保管并建帐册,其中固定资产应按件编号并建卡片。卡片应能反映设备状况,帐、物、卡三者应完全相符。仪器设备必须合理放置,及时保养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随时满足教学需要。学校后勤物管部门应有全校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总帐。

l 积极加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基地的建设尽可能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相一致,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校外基地的建设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争取与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并逐步建立形成产学研合作机制。积极寻求机遇与处同一地区的兄弟学校按开放、联合、共建、专管、共用的体制和机制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以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6) 图书资料建设

l 图书馆是教师与学生获取知识的重要场所,应独立设馆,依其规模分设采编组、流通阅览组,图书馆的建筑面积、藏书量、阅览室的座位数应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设立与Internet网相联的电子阅览室,数量满足教学的需要,并有相适应的电子读物。

l 图书馆应根据教学需要和专业特点,及时通报最新出版的图书馆资料信息,征求教师的意见,做到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地采集图书资料。购书比例要合理,文艺类书籍与专业类书籍的比例保持在3:7,逐步形成具有学校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图书馆要定期编制资料目录索引,健全目录体系,至少要建立分类目录和书名目录,以提高藏书利用率。

7) 教育信息化建设

l 建立校园网和较高水平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Internet网相连,网络信息点通到全校各科室。各科室部门应按照学校制订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网络管理,做好网络维护,确保网络畅通与安全。

l 学校将建立独立的语音室、计算机房、多媒体电化教室,其总面积和座位数应符合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标准。加强现代化教学设备的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设备的购置、保管、使用、维修及教学资料录像(音)带、教学课件的编审制作、管理等规章制度,要指定专人管理。重视音像资料、教学课件的编写制作,编制教学资料带目录,加强校际交流与协作,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设备为教学服务。

8) 每年体育维持费不得低于教育事业费的1%,体育场地及器材设备应建立相应的维修管理制度与实施安全制度,并有专人保管与管理。

七、教师业务工作制度
教学工作的主要环节包括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课外辅导、成绩考核。

1.备课

1) 任课教师须认真备课,根据学期授课计划每两学时编写一份教案,实习指导教师按每两课时编写一份教案。

2) 教案首页各栏目应填写完整,课后体会应在课后记录,以备查阅。

3) 备课笔记的内容应根据课程的特点详细编写。

4) 理论课一般有以下几个部分:复习旧课(复习引入)、讲授新课、案例(练习)、小结、作业布置。

5) 实验(习)课一般有以下几个部分:实习准备、入门指导、示范操作、巡回指导、成绩评定、课题小结、实验(习)报告。

6) 备课笔记不断更新、补充新知识,专业课应安排所教课程10%左右的课时数,或自编讲义,向学生介绍本课程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

7) 开学前教师应提前备好两周教案及备课笔记。

8) 学期中教师应提前准备一周的教案及备课笔记。

9) 不准教师无教案或沿用旧教案

10) 备课是以教师本人为主,提倡集体研究性备课。

11) 自备教具,如小黑板、模型挂图,幻灯投影、课件,适度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

2.讲课

任课教师应认真讲课,严格按学期授课计划和教案组织教学活动,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1) 教师应在上课前五分钟进入教室,准备上课,包括擦净黑板,挂好挂图等;

2) 教师误课、迟到、早退、中途擅自离开教室,均按教学事故的界定与处理执行。

3) 教师讲课力求做到目标明确,层次分明,内容正确,无科学错误。

4) 教师讲课使用普通话,语言清晰。

5) 教师讲课应有板书,板书设计科学艺术,能体现教学要点。

6) 教师教态端庄大方,精神饱满,着装得体。

7) 教师讲课要注意教学方法的灵活多样,合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8) 教师讲课要管理好课堂纪律,努力做到把课堂消极因素转化积极因素。

9) 课后及时,认真地填写教学日志。

3.布置与批改课外作业工作制度

1) 学生课外作业指预习、复习巩固、阅读、书面作业、口头作业、观察与实践作业等。

2) 任课教师应认真安排课外作业。

3) 作业选题以巩固知识和形成能力为目的。

4) 作业内容应紧扣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有助新知识的理解、记忆、运用。

5) 作业次数和份量要适度,文化基础课每次课不小于6题,专业课每次不小于3题。

6) 作业难度应适合一般水平,对难度大的作业,教师先试做,给予提示或提纲。

7) 教师要按指定时收回作业并及时批改,发回。

8) 教师批阅作业要全批全改,有评语、有等第(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有日期。

9) 作业成绩登记在册,作为评定学生课程成绩依据之一。

10) 对作业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归纳入教案,应进行讲评。

11) 不合格作业,应退回重做。

4.辅导

1) 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延续和补充,它包括辅导课、补课、课外答疑,指导学生课外阅读和实践活动等。

2) 任课教师每周下班辅导两次。

3) 辅导对象:有疑问的学生,辅导内容可由教师制定,也可根据学生作业、学生疑问等制定。

4) 辅导形式,主要以教师上教室集中辅导,或者学生上门辅导,值班辅导。

5) 下班及辅导教师要记录在教学日志并做好辅导时间、内容的记录。

6) 凡教务排定的辅导课,教师应按时进行辅导。

5.考核

1) 学生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教师应认真对待。

2) 学生成绩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考查课应在教学周内最后一次课完成课程考核。

3) 考试课由学校统一安排。

4) 考核的方法除笔试外,还可以采用口试、答辨和现场测试、操作等多种形式。

5) 考核采用过程考核和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6) 过程考核指平时考查(30%),期中考查(30%),期末考查(40%)。

7) 目标考核指课程设计(作业图、方案、报告)、加工制作(工件加工制作、电路集成块)、整体调试、装配等。

8) 基础课、主干专业课程和一些有条件的课程实行教考分离,统一命题。

9) 同一学期授课计划,教学进度相同的课程采用同一试卷,每门课应拟定水平份量相等的两份试卷(一份作备用或补考用)。

10) 试卷基本知识题、综合分析题、应用题等题分值比例应恰当。命题应注意知识覆盖面和教材教学重点。

11) 试卷经教研室负责人审核后,交专业部审批,应在考核前一周审批结束。

12) 试卷附有题解及评分标准,教师应按评分标准认真阅卷评分。

13) 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试卷分析表的要求以命题质量、学生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提出改进考试方法、命题内容等具体措施。

14) 学生试卷与成绩在考后3天内上报专业部及教务处,评阅后的考卷和学生成绩表一经上报,不得私自更改,如需改动,需经教务处主任同意,并派人会同阅卷教师查阅试卷,提出理由,签署意见。

 

(责任编辑:南航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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