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近日出台。据悉,在2010年高考中,对于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同时,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17个须获批专业为: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
(责任编辑:南航自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