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考2013年招生简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南京市御道街29号);咨询qq:2695552009 电话:13813991986 王老师 学校概况: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现隶属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经过近60年的建设,学校已基本形成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管、理、经、文、法、哲、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学科体系。学校以“智周万物,道济天下”为校训,形成了“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学校建有明故宫和将军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500余亩,建筑面积近88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文献近500万册(件)。学校现设有航空宇航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自动化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学院、民航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等16个学院;设有无人机研究院、直升机研究所等111个研究机构,建有51个校院级实验室;现有本科专业51个、硕士学科点127个、博士学科点52个、博士后流动站12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3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7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1000余人,博士生导师337人,科学院院士及双聘院士1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比例人数已超过50%;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6000余人,研究生7500余人,留学生550余人,另有成人教育学生5400余人,自学考试学生2500余人,中外合作办学学生200余人。建校以来,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校友中涌现出了数十位两院院士、20余位部省级党政领导和将军,以及一大批著名的科技专家和管理专家。 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等专业人才。通过学习,使学生能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工程、管理、经济与贸易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能适应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民营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需要。 二、报名条件 1.高中起点专、本科的入学条件是必须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含同等学力)、具备报名专业学习需要的文化基础。 2.自学考试本科段的入学条件是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有自觉的学习愿望、端正的学习态度和刻苦的学习精神。 三、教学组织与学生管理 1.学校按专业教学计划组织全日制教学。 2.按专业、年级编制教学班,学校为每个教学班配备专职辅导员,建立党、团组织,并为学生办理相关学生证件。 3.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学籍和日常管理 自考助学专业是自学考试的一种办学形式,以应用技术、应用文科为主,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学科优势和学科特色;自考助学专业以全日制教学,办学地点在学校所在城市。 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是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多样化的要求,体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特色、并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设置的社会急需的应用型专业。 一、自考助学专业招生专业和招生要求:
注:1)学历费用标准见苏教财(2003)48号、苏价费(2003)186号、苏财综(2003)71号合发文件。住宿费为1600元/人·年。 2)带“△”符号专业为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综合改革的含义详见“答考生问”专栏)。 3)带“*” 符号专业为“技能+学历”培养专业。技能培养费用由委托培养单位收取,凡取得技能培训证书的毕业生,可由技能培养单位推荐就业。 二、学籍管理与考试 1.学生免试入学。参加高中起点本科学习的学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参加本科段学习的学生在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并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入学资格审核由学校协助省、市考办进行。 2.学校根据省、市考办的规定,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手册》进行学籍等方面的管理。 3.考试考务组织由省、市考办负责,学校负责助学和协助考办做好考试报名等工作。 三、毕业文凭 1.学生完成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等)且成绩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思想品德鉴定。符合毕业条件者由省教育考试院发给相应层次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附署,并在国家教育部网站上注册。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2.本科专业实行“二段制”:先实施二年专科计划,后实施二年本科段计划。学生完成二年专科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且成绩合格后,可申请核发专科毕业证书;继续完成两年本科段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实践性环节且成绩合格后,可申请核发本科毕业证书。 报名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南京市御道街29号) 咨询qq:2695552009 电话:13813991986 王老师 (责任编辑:admin) |